最初认识余光中是很小的时候读到《乡愁》--
小时候
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
我在这头
母亲在那头
长大后
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
我在这头
新娘在那头
后来啊
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
我在外头
母亲在里头
而现在
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
我在这头
大陆在那头
现在我站在左岸书店里,手捧着他的散文集,一样的感动,十几年没有改变……
余光中:岛上文章 传回中原
散文之为文类,素有议论文、描写文、叙事文、抒情文之分。议论文当然偏于知性,其他三类则偏于感性。要写后三类散文,作家应该有点诗人与小说家的本领;而要写前一类,他还需要一点学者甚至思想家的修养。也就是说,散文家不但要有心肠,还要有头脑。散文家如果只会写景抒情,不免失之软性,如果只会说理,就似乎太硬了。散文家该能“软硬兼施”,“夹叙夹议”,才能称为全才。请看韩、柳、欧、王、苏,哪一位不是大诗人,哪一位不是学者,甚至史家?再看八大家中其余的三家,因为并非全才,所以也就不像前面的五家那么占尽风流,深入人心。
散文佳作之中,纯知性之作如《讳辩》,纯感性之作如《后赤壁赋》,可谓各有千秋。更常见的是:同一篇文章兼容知性与感性,同一位作家兼擅议论与抒情。且以苏轼为例,《前赤壁赋》似为感性抒情之作,但是到了答客的一段,就地取材,因景立论,而以水月为喻,却借力使力,一转而成知性哲理的高潮。苏轼的文章论人的颇多,其中知性与抒情的比重各有不同:《晁错论》几乎全不抒情,至于《范增论》、《贾谊论》、《留侯论》,抒情的成分就一篇浓于一篇。《方山子传》别开生面,在叙事中见抒情。而从《喜雨亭记》到《石钟山记》的五记,却又在抒情之中带出议论。苏轼不但诗文双绝,单论散文一道,也是通才。“苏海”之称,当之无愧。
散文的语言是另一个问题。五四初期,把新文学的语言叫做白话文或语体文,表示要和文言划清界线。但是当时的散文正在试验,未尽成熟,虽然有了白话的自然亲切,却失去了文言的简洁工整,至其末流,往往沦于冗赘芜杂,成了所谓“大白话”。其实文学革命并未、也不能完全废绝文言。所以简洁工整的文言以成语的身份给保留了下来,与白话不但共存,而且共荣。例如“天长地久”,“朝三暮四”,“弄假成真”这些成语,不但平仄对仗,而且词意相当,莫不隐含汉语的基本美学,所以能够历久不衰。又例如“门当户对”四字,也是对仗得天衣无缝,形式与内容完全吻合。再如“一言难尽”,白话就要说成“不是一句话就说得清楚的呀!”有多冗长呢。现代人每天张口,不自觉就会用上几十句甚至上百句成语;所以要是禁用文言,恐怕我们都难开口了:真是“有口难开”,很抱歉,又是成语。
要做散文家,完全不用成语是不可能的;但在紧要关头,只会用四平八稳的成语来敷衍过去,也不成其为创作。因此我运用散文的语言,有一个原则,便是“白以为常,文以应变”。文体如果更求多元,还可再加两句:“俚以见真,西以求新。”
一生读英文,教英文,翻译的英美作品,包括诗、小说、戏剧,也有十本,英文的想法、句法、节奏等等当然深入了我的意识与美感,影响我的中文风格。其实我在诗中与散文中对节奏的安排,也深受各种音乐,包括古典音乐、民谣,甚至摇滚乐的启发。
新文学早期的散文,于传统则受晚明小品的影响,于西方则有意学蒙田、培根甚至兰姆的随笔。有不少人认为小品的风格应像一杯清茶,一枚橄榄。我认为散文不必限于小品的格局,不妨也展开驰骋的空间,长到二千字以上。我的某些散文甚至长逾万言,《山东甘旅》一文就超过了两万字。散文不必拘于小摆设,也可以蔚为大观,成为重工业。当然,散文而要成为“大品”,不能只看篇幅:长未必就是大,大得要有格局、气象、深度。
我写散文,比诗晚了十年,好像是用左手写的。2003年我在南京出版的《左手的掌纹》一书,展示的掌纹与指印,正是我一生的峰回路转,心事纵横。
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名闻世界,毕竟常靠翻译。李白译成了英文,毕竟不是谪仙的风貌了。一位作家的知音,当然是自己的民族。我的书在南京出版,在广州得奖,在北京与五位中国作家一同领受,这件事对我的意义十分重大。冥冥之中,我似乎看见仓颉在点头,女娲在回眸,严肃的韩文公在向我开颜微笑。苏轼说:在岛上写的文章,最后总归要传回中原。
p.s.
推荐:《左手的掌纹》

